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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08-26-2011, 01:41 AM   #2
obg72dhe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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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g72dhe8z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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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救人溺亡,船主"挟尸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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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这三个英雄的名字:方招、陈及时、何东旭
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
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遇难。

请记住这张照片:道德底线崩溃在这里

中华民族最大的敌人,不是美帝,不是苏修,不是人口过剩,也不是候赛因的生化武器或金正日的原子弹,而恰巧 是中国人自身
道德底线之崩溃!
浙江在线11月3日报道 10月30日上午,湖北荆州宝塔湾烟雾朦胧,远处的货轮像往常一样在长江上平稳行驶。岸边的沙滩上,自发来 这里祭奠英雄的人们络绎不绝……
6天前,当地两所高校的3名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两名落水少年,在这里献出了宝贵的生 命。
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遗体打捞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 了36000元的捞尸费!
相关视频:大学生救人溺亡 打捞船挟尸要价
请记住这一幕,对金钱的贪婪可以让道德沦丧
当日捞尸船打捞救人溺亡的学生遗体开出高价,由这位黑衣男子交涉收钱。(线人提供)
新快报讯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湖北荆州三名大学生舍身救人事件揭出有渔船“挟尸谈价”一事,社会舆论纷纷谴责“挟 尸谈价”毫无人性。记者独家获得“船主数钱”照片,看到了“挟尸谈价”幕后人的真面目。随着媒体对事件报道 的深入,各方质疑相关公司可能有黑社会的背景。
线人拍到“船主”数钱
据参与救人的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李佳隆称,把钱拿走的人,年龄30岁至40岁之间,留中分发型,蓄胡须, 身高1米7多,当天穿黑色夹克。
线人偷拍的一张“船主”正在宝塔河边小卖部前数钱的照片,与当时现场目击者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完全一样”。 李佳隆一眼就认出了“船主”,“就是他!照片上的人就是我见到谈判收钱的那个人”。
渔民:“我不敢救啊”
就在3位英雄大学生的追悼会当日,近3000民众自发来到了长江荆州段的宝塔河边悼念救人溺亡的学生。当愤 怒的民众再次遇到一名事发当天“见死不救”的渔民时,就往船上扔石头、夺渔网,差点掀翻了渔船 。
一名参与的荆州市民表示:“认出那人后,我们就疯狂地冲到江边。大家齐声高喊要掀翻他的船,一中年妇女冲上 船抽了他两耳光。”“现场的人情绪都要失控了,我们都想把他们连人带船一起掀到江里喂鱼。”
另一市民为记者提供的视频显示,民众在江边围住了渔船,纷纷指责渔民的不道德行为,该渔民辩解说“我也没办 法,别人不让救,我不敢救啊”。
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这名渔民,エアマックス2010,平日打鱼是幌子,在宝塔河江面上等着捞尸体才是他的“主业”。“长江荆州段的宝塔河上常有人淹死,每天都 有人在这里等着捞尸,但职能部门从未管过他们”。
打捞公司垄断捞尸
“价格确实很高,可能还有黑社会的背景,我们已向政府打了报告。”内地某媒体引述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 派出所所长王玉秀的话称,“在沙市确实有一个民间的打捞公司专门进行打捞尸体的业务”。
网帖称“打捞公司背后有黑社会撑腰”的说法,一度引发各种猜测。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波已被证实不 是最大的庄家,“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兵,才是打捞公司的大老板。
在荆州市工商局的档案查询中心,并没有“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的注册数据。夏兵承认陈波是替他公司做事, 但他对陈波涉嫌暴力垄断宝塔河捞尸市场未做任何置评。
渔民表示,“打捞公司在现场,我们就不能捞了,会被报复,这是断他们的财路”。宝塔河的居民也称,“若有人 替人捞尸,就会有人过来砸船打人,并警告这里已被陈波承包”。
早前报道:
捞尸人谈“见钱捞人”:不知道他们是英雄
大学生救人溺亡续:捞尸渔民蒙冤 挟尸要价另有其人
大学生救人溺亡续:家属申请调查3学生遇难真相
救人学生溺亡渔船不救续:律师建议为见义勇为立法
大学生救人悲情时刻 同学曾跪求渔船相助无果
网友提供珍贵照片 再现大学生救人经过(组图)
“18人梯”获评“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
深度报道:
湖北大学生救人溺亡调查 捞尸收费3万6千元
见死不救背后暴利捞尸生态:打捞公司年入百万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ppk] ip:218.107.*.*: 2009-10-28 18:12:02 发表
转自校内以下都是现场群众所言,可惜被媒体无情的回避了!!本来都不会死的,当时傍边就要打鱼的船,那些同 学哭着跪下求渔民下去救人,几个渔民无动于衷,据说哪里经常有溺水死的当地有打捞队,打捞一个尸体1200 0,一般是见死不救的!那是财路啊! 怎么不报道事情最后几名大学生尸体泡在江里,消防队员拒绝打捞,说一万块打捞一个。。。逼的老 师们下跪 身在荆州我有幸能了解一些 下面是一位身在现场的人所讲诉的:下午两点多钟,在荆州市沙市区长江边两名十二三岁男溺水,当时十几名大一 学生见势组成人梯下水救人,其中还有不会游泳的和女同学,当第二个小孩快救上岸时,由于体力不支和暗流,人 梯散了,九名大学生落水,顿时救喊声一片,正好碰上冬泳队几名六十来岁的老人救起六名大学生,其他三名大学 生溺水死亡,在溺水附近就有两条鱼船,船上还有人但没一个人去救 消防队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但说身上没潜水衣等救援装备就在江边打捞一会(新闻镜头)就上岸返回去的,被几名 旁边的哭泣的大学生阻止,重新到江边观望并无下水捞人的意思,而海事局的船去看了下就走了,学校的领导在两 个小时后才到现场,与刚才提到的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 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 ,我在旁看了心里好难受 而尸体上来医生还拿氧气去抢救的假像,(新闻镜头)此时离事发都三个来小时了,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 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潜责声一片.最后老师门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 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而这些新闻上却说 是消防和海事局打捞尸体上来的。当你看了这一切你也许不太相信,但仔细看新闻画面就能看到消防队五六人在浅 水里走,海事局的影都没见到过,国家养他们是干什么的,打捞尸体本身就是他们的责任,而而政府却没人出来做 ,太寒心了!只是觉得我们更加了解事实真相,我们有责任让人们都知道所谓的“英雄”的由来是什么!剩下的交 给世人来评论! 以上转自校内 对此有疑问的 可参看焦点访谈里的两个细节: 1.徐成斌说救起第一个小孩送到水中最近的渔船上 2.渔船捞起尸体.
江苏省苏州市 221.225.235.* 发表:2009/11/08 13:40 “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兵,才是打捞公司的大老板。
0人 0人 [回复] 【mingxiu】 江苏省苏州市 221.225.235.* 发表:2009/11/08 13:38 正好印证了专门钓尸船存在 0人 0人 [回复] 【tianyaxunmengke】 IANA 114.83.217.* 发表:2009/11/08 13:29 不是说不存在见死不救吗???????? 0人 0人 [回复] 【智勇者】 广东省广州市 219.136.198.* 发表:2009/11/08 13:11 那位大学生真是死了在水里(或真没救?真死了)?谁知到?
但我看到船家的人是杀人吧?把人绑在水下?
杀人啊
我看真的像在杀人
有没有懂法律的能不能告他们杀人。!!!!,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0人 0人 [回复] 【智勇者】 广东省广州市 219.136.198.* 发表:2009/11/08 13:11 那位大学生真是死了在水里(或真没救?真死了)?谁知到?
但我看到船家的人是杀人吧?把人绑在水下?
杀人啊
我看真的像在杀人
有没有懂法律的能不能告他们杀人。!!!!,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0人 0人 [回复] 【智勇者】 广东省广州市 219.136.198.* 发表:2009/11/08 13:10 那位大学生真是死了在水里(或真没救?真死了)?谁知到?
但我看到船家的人是杀人吧?把人绑在水下?
杀人啊
我看真的像在杀人
有没有懂法律的能不能告他们杀人。!!!!,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0人 0人 [回复] 【智勇者】 广东省广州市 219.136.198.* 发表:2009/11/08 13:10 那位大学生真是死了在水里(或真没救?真死了)?谁知到?
但我看到船家的人是杀人吧?把人绑在水下?
杀人啊
我看真的像在杀人
有没有懂法律的能不能告他们杀人。!!!!,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能不能告他们杀人。!!!! 0人 0人 [回复] 【真心】 浙江省绍兴市 125.107.134.* 发表:2009/11/08 13:06 这钩鱼之法丛那里学来地 0人 [回复] 【mizhiyin】 江苏省无锡市 122.88.107.* 发表:2009/11/08 12:59
我看了荆州有关调查,纯官话,不知要这样的官干啥?说什么打捞一尸体要12000元是自愿,怎么算出120 00元的?三人36000元,这就是敲诈!!!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见死不救,你谈不道德就已有些勉强了, 要为救别人命的人的钱,就是敲诈。
【和氏乐】 浙江省湖州市 220.187.111.* 发表:2009/11/08 15:42 〈转〉现在网上流传着一篇报道,说是荆州捞尸案中的夏兵和陈波,之所以狂妄,是可能有黑社会背 景。
呵呵,我看这些记者和网友高估了黑社会的能力,低估了夏兵和陈波的本事。
他们的狂妄,不是有黑社会背景,而是有红社会背景,有荆州的官员们为他们保驾护航。“而夏兵垄断的几乎是整 个长江荆州段江面的打捞,air max。”今年,荆州海事系统有一名员工溺亡,也是花钱请了这家打捞公司帮忙打捞,“钱没这次多”。
0人 0人 [回复] 【改造社会】 贵州省黔东南州 58.42.97.* 发表:2009/11/08 15:36 本报武汉11月7日电 (记者甘丽华)有网友提出:“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阱。他们故意落水 ,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
公安机关应该对这一指控进行立案侦查,不该再让所谓的调查组蜻蜓点水似地糊弄民众了。如果指控成立,那就不 是什么钓鱼捞尸,而是故意杀人、谋财害命了。 0人 0人 [回复] 【mingkang】 IANA 114.244.56.* 发表:2009/11/08 15:31 英雄就是英雄,文章评论再高,那还是英雄,自己都承认了,就不要再瞎写以获得更多人气! 0人 0人 [回复] 【hfznb】 安徽省合肥市 60.166.82.* 发表:2009/11/08 15:20 更正一下12000*3. 0人 0人 [回复] 【solder123】 广东省深圳市 58.61.146.* 发表:2009/11/08 15:31 关键是怎么会催生出“捞尸”这样一个行业?回答是zhengfu不作为,无利可图,所以放弃了救死扶伤的公 益事业。而作为这样一个行业,渔民的做法无可非议,最多只是道德上的谴责而已。让我们反思一下,如果渔民“ 捞尸”时及时得到信息,将钱都捐给了公益事业,如今的舆论又是怎样?这不是会不会发生的事情,而是他们当时 的一念之差罢了。如果真出现了这样的局面,“捞尸”这个行业是不是会得到蓬勃发展呢?请国人自 省。 0人 0人 [回复] 【hfznb】 安徽省合肥市 60.166.82.* 发表:2009/11/08 15:29 荆州比上海人强,36000*3,明码标价。 0人 0人 [回复] 【hfznb】 安徽省合肥市 60.166.82.* 发表:2009/11/08 15:26 36000.00元*3如何解释? 0人 0人 [回复] 【刘承欢】 APNIC 118.125.184.* 发表:2009/11/08 15:15
该使用问责某些荆州的官员了,实在是丑大了。
【少民】 广东省广州市 202.96.183.* 发表:2009/11/08 16:17 中国像这样的事情还少吗?多少肮脏的事情没有给曝光的。只有中国手握大权的官员们才清楚啊。
0人 0人 [回复] 【mokeboro】 重庆市 125.86.17.* 发表:2009/11/08 16:15 人在吃人 0人 0人 [回复] 【mokeboro】 重庆市 125.86.17.* 发表:2009/11/08 16:14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改革开放之初的七十年代末期,祖国大地都认为“雷锋叔叔回来了”,可是,事隔三十年后 的今天,雷锋叔叔在哪里?我很赞赏这样一句话:中国经济进步了30年,人的思想道德却倒退了6 0年。
倒退60年?100万年差不多,60年前的人类道德没那么下贱,人性都没有了,还奢谈道德。 0人 0人 [回复] 【青春不败】 广东省湛江市 219.132.45.* 发表:2009/11/08 16:10 改革开放之初的七十年代末期,祖国大地都认为“雷锋叔叔回来了”,可是,事隔三十年后的今天,雷锋叔叔在哪 里?我很赞赏这样一句话:中国经济进步了30年,人的思想道德却倒退了60年。 0人 0人 [回复] 【mingkang】 IANA 114.244.56.* 发表:2009/11/08 15:55 回来再看你的文章你写的就是个*** 0人 0人 [回复] 【jpsfz88】 江苏省 122.193.165.* 发表:2009/11/08 15:56 看了那张照片,父母100%是告诫自己的儿子如果遇到同类情况,不要下水救人. 0人 0人 [回复] 【大龙和牛】 IANA 113.140.35.* 发表:2009/11/08 15:20 当地的公安现场不救人,消防队现场不救人,看着船主敲诈老师,律师却说是正常的民事交易,这个社会还有救吗 ?这个市长还有作为吗?不作为的市长是中国宝贝?坚决要求撤职! 0人 0人 [回复] 【suwei1973】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22.170.50.* 发表:2009/11/08 15:20 偌大的中国 就出了一个薄熙来 0人 0人 [回复] 【罗密欧与朱丽叶】 湖北省荆州市 221.233.46.* 发表:2009/11/08 15:03 我也没办法,别人不让救,我不敢救啊――是谁可以这样一手遮天? 0人 0人 [回复] 【故乡的北风】 APNIC 119.21.64.* 发表:2009/11/08 15:06
这个社会怎么了?中国人怎么了?要是文革前决不会出现这种事。
网易上海黄浦网友 [billzhou001] 的原贴: 1
这些人一天没被绳之以法,我就天天来顶贴。希望大家支持。支持的不是我,而是三位大学生的冤魂和这个社会的 良心。侮辱尸体罪!敲诈勒索罪!我看到图片心里一阵恶心,中国居然还有这么“善良的渔民”。毫 无疑问 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我认为已经构成了刑法第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 首先 打捞者虽有要求支付打捞成本的权利,但其没有要求获得巨额利润的权利,因其并不是拥有合法打捞资格的主体( 最起码其没有营业执照),故其索要的巨额打捞费应定性为非法占有。其次,打捞者的行为属于趁人之危的敲诈行 为,很明显打捞者正是利用在岸上落水者亲友的急于将落水者救上岸来的急迫心理,大肆要价,而落水者亲友也是 受其胁迫而被迫支付高额打捞费用,双方之间并非平等民事主体地位,不存在平等协商的情形。第三,敲诈金额巨 大,共计3.6万元,已经超过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综上,打捞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严 重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财产权利,与社会公德和普遍评价标准格格不入,对此类行为必须给予严惩,方能起 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巨大(10000元以上)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个人认为基于其行为的恶劣性,以及数额巨大的情节,似在7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较为合适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ip:116.4.*.*: 2009-11-09 10:48:01 发表
出事旁观船员说,A lovely couple - Qzone log,本来他们可以及时去营救,但有打捞公司的人看着,有谁敢救就打死谁,救一个人等于少了一具尸体可以捞,就 等于断了他们的财路啊。 顶[841]

网易浙江湖州网友 ip:125.125.*.*: 2009-11-09 10:41:18 发表 独家打捞,谁是后台老大哦网易浙江杭州网友 ip:218.108.*.*: 2009-11-09 12:17:47 发表 看着那照片好心里好酸
感觉不仅侮辱了死者更是玷污了人性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 ip:58.61.*.*: 2009-11-09 12:17:47 发表 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 变相的谋杀!!!!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 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 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 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 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不应该有打 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 !!!!不应该有打捞尸体的公司!!打捞尸体应该是消防和海事部门的职责!!这种公司的存在只会因利益的驱 动而出现变相的谋杀!!!!

上海钓鱼、荆州钓命!http://hi.baidu.com/%D5%C5%D9%D7/blo...5d9f9fd2e.html
黑幕!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
2009-11-09 14:43
原贴网址: http://bbs123.blog.china.com/200911/5429534.html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 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 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 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 ,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 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 同样的事情吗?
揭幕内参:http://bbs123.blog.china.com/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具 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 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 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具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具尸体, 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 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 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 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 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 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 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 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地重复重复,エアマックス2011,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 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 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 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 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 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エアマックス95,但是也更穷了,穷得眼中也只剩钱了,エアマックス24-7!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 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 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可爱的中国,无语了:官家钓鱼,百姓捞尸,吾辈苍生,乞天怜悯!
转帖: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 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地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地在那 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地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 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 。绝无夸张。
  
  长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东,宝塔河因为万寿宝塔的存在,所以在当年的长江改道,也没有完全改去。现在这个 地方就是类似一个独立的内河,而且因为长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东,碰见万寿宝塔的拦截就成了自东向西的流向, 不懂的同学在草稿纸上画个图就能理解,图画完了认真点看不难发现,长江的主航线是自西向东,水文站(就是落 水的那地方)岸边的水是自东向西,于是宝塔河的这块水域就是一个直径300米左右的大漩涡。而且事实确实如 此,我下岸的时候以背对岸来说是从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宝塔河区域,水流就成了从右到左。所以这样的特殊水域 ,纵然是一个游泳高手,自己游可能不会发现那有多么困难,只要后来拉一个人起来,救人难度是很大的,而且以 我个人20岁以前的经验,一旦被水冲到万寿宝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来了。必须听那些高手的指点,顺水出到长 江航线,再往回游,不然,我就只能这么说上帝创造了你,他也准备收回你了。本人技术也许不够,所以20多年 来,没一次能不顺水出去而直接回来(因为水太急)。
  
  这是水流的区域,告诉大家,在这地方救人的危险性。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 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 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 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 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 。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 高,Classic 2010 classic phrase imagined - Qzone log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 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 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像有过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 过。最开始只是单纯地拉死人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 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 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Goodbye melody - Qzone log,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地会在某一点重 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 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 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 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地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2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得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怎么没进中国科学 院,真他妈的可惜。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 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 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 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 “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 ―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 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 )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 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 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 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ナイキ エアマックス,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 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 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2 回复: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阱(转自mop) 劳资呀~~~~~~`
这么黑暗?
吓的我以后不敢在大城市抹澡了~ 作者:丢弃的熊掌 0位粉丝 2009-11-5 16:07 回复此发言
3 回复: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阱(转自mop) !捞尸的真是该死,杰士邦分析的很有道理。 作者:HEBE忠实迷 4位粉丝 2009-11-5 16:19 回复此发言 这条留言是通过手机发表的,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回复: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阱(转自mop)



5 回复: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阱(转自mop) 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 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 尸体。
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 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 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 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根据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 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 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 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 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 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 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 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 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 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 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 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 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 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 。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 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 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 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 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 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 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 ,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 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 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 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 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 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
----摘自韩寒博客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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